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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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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区局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内质监政函 [2007]106 号


区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启动质检系统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质检办函 [2007]208 号)、自治区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网站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质监政发 [2005]194 号)精神,确保区局网站信息的权威性、时效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努力把区局网站办成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重要平台,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现结合区局网站信息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质检系统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规定指标,各处室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有较强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人员,对目前本处室已上报区局网站的信息内容进行逐项确认,对其规定的上网信息而没有上网的或不全的,要立即补充完善,并及时做好今后本处室网站信息内容的更新和保障工作。

二、国家质检总局将于今年 6 月下旬启动质检系统网站绩效评估工作。为贯彻落实好这项工作,区局各处室务于 6 月 10 日前 将修改、补充的信息结果分别以电子文本报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心统一录入(联系人:籍凤英、电子邮箱 jfy_zjj@yahoo.com.cn )、以纸质文本报区局政策法规处备案核查(联系人:周敏华、电子邮箱 : nmzhmh@163.com )。

三、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心要积极做好国家质检总局对区局网站绩效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评估结果,由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有关人员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并编写通报,指导全区工作。

附件: 1 、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绩效评估指标

2 、区局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与各处室已上报信息情况对照表

3 、区局各处室需修改补充上报区局网站的信息内容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