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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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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内质监政函发 [2007]56 号


各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稳步推进全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清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等工作,突出抓好考核评议,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对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秀清

副组长:娜日莎

成 员:姜经典 政策法规处处长

陈玉芳 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李 宪 质量处处长

陈丽娜 监督处处长

韩黎东 标准化处处长

丁 勇 计量处处长

孙恩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

高英杰 人事处处长

王绪管 计划财务科学技术处处长

吴 艳 纪检监察室主任

各有关处室要积极协助政策法规处做好各自职能范围的工作,有效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 00 七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