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公平交易,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国务院授权,现决定将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等 4 项 5 种工作计量器具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见附件)。 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1 .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电话计时计费装置;
2 .棉花水份测量仪:棉花水份测量仪;
3 .验光仪:验光仪、验光镜片组;
4 .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