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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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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拟定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架空索道、厂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和进出口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调查处理;管理有关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操作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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