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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公布机动车辆安全法规修订提案



  2008 年 4 月 3 日 ,加拿大公布机动车辆安全法规修订提案(标准 216 —车顶抗压强度及标准 220 —翻滚保护)。机动车辆安全法规修订提案修订了涉及车顶抗压强度和翻滚保护的加拿大安全标准,以改善机动车辆安全法规一览表 IV 中规定的车辆翻滚时的乘员安全性(以下提及分别称为加拿大安全标准 216 和 220 )。修订需要与美国最近提出的安全标准保持一致。修订将更新适用于轿车和校车的车顶抗压安全标准。对加拿大安全标准 216 的修订是: — 适用车辆总重量 (GVWR) 从 2 722 kg 增加至 4 536 kg ; — 施加的力从空载车辆重量的 1.5 倍增加至 2.5 倍; — 取消了适用于轿车的最大力; — 用规定保持中等身材男性乘员头部活动空间代替了侵入性能标准; — 修订了检测装置,把车辆固定在支承点的 4 个台座上; — 名称“车顶侵入保护”改为“车顶抗压强度”。此外,加拿大安全标准 216 修订提案提出允许非完整车辆制造的、总重量小于 4 536 kg 的高顶或活动顶多用途轿车、卡车或公共汽车由生产商选择使用加拿大安全标准 216 或加拿大安全标准 220 进行检测。加拿大安全标准 216 要求在车顶前角施加负载,而加拿大安全标准 220 要求在车顶中央施加均匀负载。

                   
                    信息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