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5 月 1 日 起,《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开始实施。在我国境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如果要标示营养成分,或者对食物营养特性进行描述和说明时,就应当以此《规范》为标准进行正确标注了。
《规范》开始实施后,以往食品包装上常见的低能量、低糖、低胆固醇、脱脂、高钙等字眼都有了严格的标准,不能随便使用了。例如,只有当每 100 克 固体食品中钙含量不少于 240 毫克,每 100 毫升液体食品中钙含量不少于 120 毫克时,才能在食品外包装上标示“高钙”的字样;当 100 毫升液态奶和酸奶的脂肪含量不超过 0 . 5 克 ,或 100 克 奶粉的脂肪含量不超过 1 . 5 克 时,才可以标示“脱脂”;每 100 克 里纤维含量达到 6 克 以上的食物,才能标示“高纤”;标示“无糖”的食品则必须达到每 100 克 食品中糖含量低于 0 . 5 克 。另外,任何产品标签标示和宣传等不得对营养声称方式和用语进行删改和添加,也不得明示或暗示治疗疾病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