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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单位简介
组织机构
授权资格
人力资源
业务范围
联系方式
一、授权的检验资格
(一)-1 额定蒸汽压力 ≤2.45MPa的在用蒸汽锅炉和在用承压热水锅炉检验
(一)-2 额定蒸汽压力 >2.45MPa的在用蒸汽锅炉检验
(一)-3 第一、二类在用压力容器检验
(一)-4 第三类在用压力容器检验
(一)-6 在用汽车罐车检验
(一)-7 在用铁路罐车检验
(一)-8 超高压容器检验
(一)-9 在用医用氧舱检验
(一)-10 在用压力管道检验
(二)-1 额定蒸汽压力 ≤2.45MPa的蒸汽锅炉和承压热水锅炉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二)-2 额定蒸汽压力 >2.45MPa的蒸汽锅炉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二)-3 B、C、D级锅炉制造厂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二)-5 第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厂产品(含现场组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二)-6 第三类压力容器制造厂产品(含现场组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二)-7 气瓶制造厂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二)-8 超高压容器监督检验
(二)-9 医用氧舱监督检验
(二)-10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三)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二、授权的资质审查资格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审核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审核
事故调查与分析
三、获得的认证、认可资格
进出口商品检验实验室
计量认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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