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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加国家质检中心筹建工作专家组的函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在内蒙古石油化学工业检验测试所的基础上筹建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该中心争取建到内蒙古,这是我区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大喜事。该中心的建成既可以将满足我区天然气化工和煤化工产业发展的需要,为我区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服务,同时,也可以为各级政府部门对天然气、天然气化工和煤及煤化工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提供更具权威性的科学依据。

    根据筹建国家质检中心的有关要求,为了按时完成该中心的筹建任务,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以刘卓志副主席为组长的“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建工作专家组”。领导小组成员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要求有关厅局报送;专家组成员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由我所征求你单位意见,并转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发文成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筹建工作专家组。

    请你单位推荐专家组成员,被推荐的专家填写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建工作专家登记表 ( 附件 1) 。纸质表格一式四份 ( 建议用电子表格填写,电子表格可在 http://www.nmgzjj.gov.cn 下载 ) ,并附两张二寸彩色照片。专家登记表须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单位应确保登记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

    推荐专家材料请于 2008 年 7 月 10 日前 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学工业检验测试所。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 261 号

    邮编: 010020

    联系人:傅德慧

    电话: 0471-6683610 13171097860

    传真: 0471-6683510

    E-mail: fudehui680@hotmail.com

    特此通知

    附件: 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建工作专家登记表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石化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