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电能表检定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计量检定机构: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电能表检定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质检量函 [2007]950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计量检定机构严格按规程遵照执行。
二 〇〇 七年十二月十一 日
附件: 关于电能表检定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计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