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质监计发 [2007]138 号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 内财资 2007]456 号)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七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