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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简讯


 

自治区质监局副巡视员娜日莎到包督导检查奥运安全保障工作

 

    为保障奥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6 月 18 日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娜日莎、质量处处长李宪对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保障奥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了督察。

    在情况汇报会上,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马达从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位、严格值班值守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认真做好重大排查确保系统内部安全、狠抓落实全力确保“两个安全”、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勇当安全舆论先锋五个方面,就保障奥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情况作了详细汇报。马达局长代表包头市质监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表示:坚决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确保奥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质监工作实际,把保障奥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加以落实,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行质监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打好保障奥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这场硬仗。

    在听取马达局长汇报后,副巡视员娜日莎首先肯定了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工作中做出的成绩。她说,包头市质监局高度重视保障奥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想得周到,抓得细致,按部就班,扎实有效。特别是在启用液化石油气警示标签、开展车载气瓶检验和引进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软件系统方面,在自治区首开先河,为保障安全维护稳定做了具体有效的工作,很有特色,值得肯定。

    副巡视员娜日莎要求:一是面对国际国内复杂形势,各级质监系统要高度保持政治责任意识,高度重视保障奥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当前,保障安全维护稳定已进入实战阶段,任何地方发生问题都将影响奥运,一定要预防在先、防患未然;质监职能与奥运紧密相连,要重点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以优质服务和有效监管保障奥运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细节管理,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要把奥运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战略指向与质监安全监管的战术实施紧密结合,各项质监工作要做到更全面更细致,其核心是确保安全,维护稳定。

    副巡视员娜日莎和处长李宪在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马达等班子成员陪同下,视察了国家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并深入到九原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就保障奥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等方式,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基层,取得实效进行了督察。

 

包头市质监局启用新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警示标签

 

    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积极改变安全宣传方式,将警示标签和安全知识宣传相结合,于近日在全市启用了新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警示标签。

    近几年,全市曾发生几起液化石油气的闪爆、火灾事故,究其原因,主要是经销环节和用户使用不当造成。针对这一现实,包头质监局积极想办法,加大对经销使用环节的安全宣传力度,狠抓细节管理,推出了新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警示标签新举措。标签以醒目的黄色为底色,其内容主要是液化石油气钢瓶日常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及应急处置措施。这样即达到了警示目的,又使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使用常识随着钢瓶走进了千家万户,让老百姓对液化气的安全使用有了更多的了解,提高了老百姓的应急处理能力,从而保证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经销环节的安全。包头市质监局免费印制警示标签并发放到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站,要求各充装站逐一粘贴于液化石油气钢瓶上,保证标签的牢固和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补贴。

    启用新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警示标签,必将促进包头市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包头市举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2008 年 6 月 17 日 上午,包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工商局等成员单位,在包头市第八职业高中举行了一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演练分别按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事故报告、医疗救治、事故调查处理等环节进行,同时还穿插了事故处置过程的指挥协调、新闻发布、现场报道等情节。

    通过这次演练,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增强了我市各相关单位的应急反应能力。

 

包头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换证师资考试培训圆满结束

 

    6 月 18 日 ,全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换证师资考试培训圆满结束,各旗县区局(分局)机关从事行政执法人员共计 131 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并进行了闭卷考试。

    今年 7 月 1 日起,全国质检系统所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新证上岗执法,执法证件是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一种证明,同时也是执法队伍的一种准入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是实施执法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

    自治区质监局非常重视此次换证工作,法规处姜经典处长专程到包头进行了督导监考。市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下发了行政执法换证培训考试通知和 120 本教材,在质监网站上粘贴了质量技术监督题库,局办公室组织了全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换证人员培训,市局监督科陈俊平科长就质监行政执法题库中的重点部分作了讲解。各旗县区局(分局)认真做好备考工作,采取集中学习,领导讲解,座谈讨论等方式,每日抽出一个小时的时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基础教材》,探讨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对题库中的各类题目进行了解答。同时,各单位以此次行政执法换证为契机,深入学习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将其作为一次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的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全体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

 

包头市质监局加大对塑料购物袋的检查力度

 

    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我国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塑料购物袋的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购物袋容易破损,大多被随意丢弃,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为此,国家出台了 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以下简称“ 限塑令 ” ),并 于今年 6 月 1 日起正式实行。

    国家 “ 限塑令 ” 规定要求 我国从 6 月 1 日起 将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 0.025 毫米 、或不按规定加贴(印)合格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同时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为此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 2008 年 4 月 16 日 颁布并于 6 月 1 日 开始实施了三项关于塑料购物袋的国家标准( GB 21660 《 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 GB/T 21661 《 塑料购物袋》、 GB/T 21662 《 塑料购物袋的快速检测方法与评价》),标准中对塑料购物袋的环保要求、安全要求、标识做出了强制性规定。

    为确保 “ 限塑令 ” 能落到实处,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近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我市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使用场所等进行了专项检查。 这次检查共检查生产厂家 2 家、超市 5 家、大型集贸市场 1 家, 合格率仅为 50 %。

    检查中发现,大多数超市对 “ 限塑令 ” 的有关规定了解清楚,执行情况较好,在显要位置张贴了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告示,采购了一定数量的环保购物袋提供消费者,使用的塑料购物袋符合标准要求,落实了有偿使用的规定;但也有的超市在为顾客提供食品包装时使用超薄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塑料购物袋。我市大型集贸市场对国家“限塑令”也比较重视,提前对市场内的商户进行了宣传,并印制了一批厚度大于 0.025 毫米 的塑料袋有偿提供,但其对国家规定理解不深,其印制的购物袋均无合格的标识。我市生产塑料购物的企业不多,现存生产塑料购物袋的仅有 1 家,但其生产的塑料购物袋存在标识不全的现象。

    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要求对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进行了封存并等待处理,同时对商户讲解了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各商户纷纷表示,要认真贯彻国家规定认证落实“限塑令”,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包头市质监局第一时间迅速出动妥善处理投诉举报案件

 

    6 月 13 日 (星期五)晚 7 点 30 分左右,已经下班回家的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负责同志,接到单位值班人员电话,称一司机在加油站加油后怀疑计量有假,向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根据举报线索,计量科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和计量检定人员在半个小时内赶到现场。

    经检测,加油机误差在国家允许范围之内,由此判断加油机没有问题。执法人员及时将检测结果告知了投诉的司机。

    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度重视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时,要求在第一时间迅速出动,做到有案必接,有案必查。此次接到加油站投诉举报电话时,执法人员和计量检定人员有的正在家中吃饭,有的正在外面散步,但他们在接到电话后,都能立即从各个方向迅速集结,及时驾驶加油机检测车赶赴现场。这充分体现了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队伍是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快速反应队伍。

 

信息来源:包头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