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特种设备检验所通过国家级核准专家组审核
2008 年 4 月 15 日 ,兴安盟特种设备检验所迎来了国家级核准专家组,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的现场鉴定评审。专家组用 3 天时间对兴安盟特种设备检验所的法律地位、人员、场地设施、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实施,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等情况进行了详尽的现场鉴定评审。
通过专家组的现场鉴定评审,确定兴安盟特检所办公场所、设施、设备、仪器、人员资质等条件都已达到和基本达到了国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要求;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以及检验检测工作质量也达到了国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要求。
因此,兴安盟特检所申报的 34 个检验检测项目全部通过了现场鉴定评审。此次通过国家核准专家组的现场鉴定评审,标志着兴安盟特检所的资源条件、检验检测技术手段、质量管理体系等都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升,完全有能力完成 检验责任区域内的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起重机械、电梯、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的开展。同时可以也为我盟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兴安盟质监局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兴安盟质监局把 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积极 构建“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机制,维护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依法监管,着力规范,构建部门监管体系
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 完善全过程监管链条 , 建立起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实现全过程监管。通过 深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全盟9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100% 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进一步加大小作坊整治力度,坚决取缔证照不齐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52 家证照齐全的小作坊 100% 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悬挂于店(厂)内明显位置,向消费者明示承诺。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严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状况明显好转,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实现了 “ 3 个 100% ” 的目标。
二、行业自律,诚信经营,构建企业自律体系
健全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律制度,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开展诚信教育, 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 履行法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立完善并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主要包括目标责任制度、质量承诺制度,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申报制度,溯源管理制度,重要原辅料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监督抽查 “ 红黑榜 ” 定期公布制度。
三、广泛宣传,积极引导,构建社会监督体系
针对食品安全涉及面广、监管任务重、管理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发动、鼓励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努力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广泛宣传有关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等 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知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积极举报制假售假行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重大食品案件查处工作, 向人大、政协、纪检、工会、消协、新闻媒体、当事人及消费者代表,通报食品安全热点、难点案件,形成了查处违法案件的合力。
严格执法 净化市场环境
—— 阿尔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查获一批再生棉
2008 年 4 月 24 日下午,经群众举报阿尔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阿尔山市公安部门查处了一批由辽宁鞍山运往海拉尔市途经阿尔山地区的再生棉。通过检查及多方调查取证,阿尔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细则,认定此批货物为无“非生活用品标识及警示标注”的再生棉,涉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给予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货物金额的 30% 罚款。
经过此次查处,更加坚定了阿尔山市质监系统净化市场、打击假货的决心,目前阿尔山市质监局正在通过电视台、宣传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大力开展“ 28 大类”产品无证查处工作,同时集中开 展了 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这一系列工作的开展,有效的促进了阿尔山市的产品质量安全,为 阿尔山市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信息来源:
兴安盟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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