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1 日 至 23 日,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郭子明在实地督查锡盟有关旗县市并听取工作汇报后,对锡盟的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四项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国务院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这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关系到国家形象,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领导务必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国务院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对本地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逐项落实,突出重点,全面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二是要总结前一阶段工作,认真“回头看”。对照国务院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要认真分析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做好补漏拾遗,不留死角。
三是着手研究长效监管机制。要结合各自的实际,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探索有效的监管方法。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形成制度和机制,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同时,要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把加强全过程监管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运用各种宣传手段,营造深厚的舆论氛围,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和合力。各新闻媒体要加强整治成效的宣传,靠典型带动,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专项整治的成果,形成舆论氛围,促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开展。
信息来源:
锡盟质量技术监督局 |